11月27日下午,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朝鲜韩国法)研究基地申报评审会议在我校法学院四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专家组组长、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胡维革,成员吉林省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巡视员王占学、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徐秀霞、公安部半岛问题研究所所长王心宇、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张闯,吉林省社科规划办主任金中祥,副主任毕秀梅、张林祥;我校副校长崔炯谟,社科处处长金河禄,法学院院长李宝奇、院党委书记尹茂国,社会科学服务中心主任金洪培,法学院副院长蔡永浩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金中祥主持。
       会上,金中祥就为什么要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什么样的基地以及怎样建设基地提出了明确指导性意见。崔炯谟代表承建单位致欢迎辞,并对我校的科研情况和我校在朝鲜韩国法研究方面所具备的优势条件和未来的研究方向等情况作了说明。
       蔡永浩代表承建单位就研究基地建立的目的与意义、学科支撑、研究队伍和具备优势条件、未来的研究方向以及基地承建后的发展规划等几个方面作了申报论证报告。
       评审组专家在认真听取申报承建论证报告和详细考察研究基地基础条件及成果展馆后,对研究基地的申报论证、前期准备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前期科研积累以及今后发展规划进行了全面评议,形成最终综合评审意见,并向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反馈。
       在认真听取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后,崔炯谟作表态发言,对评审专家为基地建设所付出的辛苦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基地将认真总结,深入领会,全面吸收,努力将将朝鲜韩国法研究基地建设成向国务院、吉林省提供朝鲜韩国法相关研究报告及咨询报告的研究基地,建设成我国朝鲜韩国法研究的权威基地,并进一步建设成为我国的朝鲜韩国法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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