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图们江论坛 2013”在延边大学召开。200余名来自东北亚各国的学者齐聚论坛,围绕东北亚各国间的合作交流以及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面临的重大问题等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讨、积极寻求共识,为图们江区域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的全面进步建言献策。 
    10月21日下午,在科技图书馆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法律分论坛。与会代表们分成三个讨论组,就“图们江区域各国法律制度的理解与合作”这一议题展开报告和讨论。其中,“东北亚各国法的理解与合作”讨论组由来自韩国学术院院士金相荣教授主持,讨论的主题包括:“向文化传统的回归—安倍首相的修宪思想与战后日本”(日本庆应大学常务理事 驹村圭吾教授)、“韩国与朝鲜继承法的理解与合作”(韩国高丽大学法科大学院 院长 申荣浩教授)、“韩中行政立法的比较研究”(韩国圆光大学法科大学院 郑然富教授)、“朝鲜与韩国国籍法上的最初国民要件”(延边大学法学院严海玉教授)。“区域合作开发中的法律问题(一)”讨论组由延边大学法学院李宝奇教授主持,讨论的主题包括:“深化东北亚清洁能源的法律合作”(吉林大学法学院 何志鹏教授)、“东北亚区域合作开发的法律制度的课题与方向”(韩国庆熙大学法科大学院朴烜日教授)。“区域合作开发中的法律问题(二)”讨论组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主持,讨论的主题包括:“国际上的法的合作与完善的课题”(日本鹿儿岛大学法学部 横大道聪教授)、“延边州对朝贸易现状及法律问题”(延边大学法学院吴东镐教授)。讨论过程中,参会学者踊跃发言,进行了激烈讨论。经过各国学者的精彩发言与热烈的讨论,学者们在各项议题上都有了更深入的沟通与理解。并达成了如下共识:    (1)为了东北亚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各国应当以“人类普遍的原理”为最高原则,而不应当把各自的历史、文化确立为最高准则,否则就会陷入“内向型”“封闭的共同体”的困境。(2)在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过程中各国应当关注资源开发利用上的互补性,确立“政经分离”原则的基础上,加强GTI的领导能力,改善经济合作体制,尽快签署设立“东北亚开发银行”的协定。另外,各国应当加强清洁能源的合作,确立共同目标,建立“技术强制许可”制度,落实好“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
     法律分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东北亚区域各国的法律合作提供了有效平台,而且有力推动了这一区域内的法律合作及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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