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三国在黄海、东海区域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的建立

李佳丽(厦门大学)

【摘要】中日韩三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三国受同一片海洋的滋养。然而近些年来,这片海洋受到了环境污染的威胁,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生物资源日趋减少。这种状况的形成是由三国共同造成的,它的解决,也只能靠三国合作完成。虽然三国在此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是这种努力相对于海洋环境的日益恶化的形势来讲仍然是远远不够的。三国需要一种制度化的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来保护他们共同的海洋。预警原则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一种方式,对于海洋环境合作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以预警原则为指导,建立“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是将是三国在此区域进行海洋环境保护合作一种理想的选择。本文第一章阐释了预警原则的概念,并回顾了预警原则在国际、区域、国内层面上的发展历史;第二章对预警原则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对预警原则的限制进行了解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与预警原则相关的争论,该章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预警原则内涵、限制与争议的分析,以理性的态度看待预警原则;第三章回归到本文的具体落脚点,对在黄海、东海区域建立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了分析,这种分析包括法律与实践两个层次;第四章分析了合作的内容,包括合作的基本原则、合作的具体内容,并设想了合作过程可能出现的难题。

【学位论文】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 授予时间:2008-04-01 | 页码:55 页

【学科】国际法学

【关键词】预警原则; 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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