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民间渔业安全作业协议书对依法治渔的影响

相京佐  王颖  赵雪宁  朱晓丹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摘要】中日韩《民间渔业安全作业协议书》是分别由中日、中韩和日韩民间行业协会签订的多边参与、双边执行的行业协定。虽然《民间渔业安全作业协议书》既不是国际条约,也不是国际法,但其在中日韩三国民间渔业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规范性作用。研究对中日韩《民间渔业安全作业协议书》及中日韩民间渔业协议会的性质特点,在鱿鱼资源的养护、虎网作业问题和海上安全预防性合作的磋商内容,以及中方代表对日韩水产会代表提出问题的回应,三方水产会代表提出的合作建议等磋商情况进行梳理和研究,并探讨中日韩《民间渔业安全作业协议书》的法律地位与价值。通过研究发现:第一,由中日韩民间渔业行业协会定期举办的三方民间渔业协议会是三方在海上安全作业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促进民间渔业合作等方面的有效磋商平台;第二,中日韩《民间渔业安全作业协议书》对三方国际渔业合作发挥着"软法"作用,可更好地弥补政府间渔业协定的不足,适应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期刊】期刊名称: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刊期:2019年第2期 | 出版时间:2019-03-15 | 页码:164-168 页

【学科】行政法学

【关键词】《民间渔业安全作业协议书》;渔业合作;非政府组织;鱿鱼资源;虎网作业;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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