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扣押船舶制度比较研究

崔胜雄(大连海事大学)

【摘要】因为船舶具有向世界各区域航行的特征和移动性的特征,所以有关海事的诉讼或仲裁等的纠纷包括很多国际性的因素。特别是中国和韩国地理上的接近性和世界化趋势,使得两国船舶入出港频繁,所以或大或小的海上事故和有关海上运输的纠纷时有发生。国际纠纷争的情况与国内纠纷的情况相同,通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或和解来解决纠纷是最合理的,但是协商不可能解决的,应当考虑诉讼或仲裁的纠纷解决方法。 可是因为船舶具有航行的特征,债权人通过诉讼的方法不能轻易解决海事纠纷。对于提起诉讼的,经常发生时间浪费的情况;对于收到确定判决而债务人没有财产的,事实上执行对该船舶的判决也是不可能的。 因此债权人在提起诉讼前应考虑将来执行与否的可能性。为了将来执行的保全,一种解决方法是通过扣押船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为了达到研究的目的,采取了以下的研究方法: 第一,船舶扣押领域的研究范围包括民法、海商法(商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国际诉讼法、国际私法等。所以本论文在研究有关船舶扣押的问题中,在中国以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上的海事请求保全制度中扣押船舶的规定为中心,在韩国以民事执行法上的扣押船舶的规定为中心,讨论了债权人的权利行使和债务人的补救方法以及引入了活用方案,分析了法律规定的解释上的问题,得出了解决方法。 第二,尽管船舶扣押的领域是海事债权人最主要的关心事项之一,但是实践上的实例仍然不多,因此将法律和实务上的问题联合起来说明。 本论文可能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但笔者希望本论文能够被中韩两国的有关部门广泛参阅,使他们能更深入地理解两国的扣押船舶制度。

【学位论文】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 授予时间:2006-02-01 | 页码:59 页

【学科】国际法学

【关键词】船舶扣押; 船舶执行; 海事请求; 对物诉讼; 担保;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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