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船舶扣押和船载货物扣押的法律制度研究

崔裕男(北京工商大学)

【摘要】中韩两国自1992年8A建交以来,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迅速发展。韩国的国外贸易国由过去的美国、日本逐渐扩散到中国、东南亚、欧洲以及南美等国家和地区,贸易市场变得更加多样化。i一余年来,中韩贸易额硅著增长,截止到去年,中国连续三年成为韩围最大投资对象国,韩国对中国的累计投资总额已达到178.7亿美元(占海外总投资额晌22.6%),超过了累计投资额为171.1亿美元的美国(占21.7%),首次排在笫一位。随着两国贸易额的扩大,承运人与托运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海事纠纷越来越多,解决海事纠纷已经成为中韩两国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海事司法实践中,对财产的保全是实施最早和实施最多的海事请求保全措施,而其中主要的又是扣押船舶和扣押船载货物。传统的海事请求保全实际上就是对财产的保全。保全的标的物包括船舶、船载货物、运费和租金等财产。 在船舶和船载货物扣押方面,随着国际海事诉讼的发展,中国顺应困际立法趋势,设立了海事法院,赋予海事法院管辖权,同时,还认定海事诉讼的特殊性,制订了《巾华人民共和田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而韩国法律不区分海事诉讼和非海事诉讼,直接适用《民事执行法》,对海事诉讼也同样适用一般债权的财产保仝和执行制度。除此以外,两国在立法体系、管辖、船舶扣押构成要件、效果等问题都不相同。 本文对中韩两困船舶和船载货物扣押问题进行初步比较。论文内容构成为: 前言 说明论文概要和研究目的。 第一章 关十船舶扣押和船载货物扣押的法律适用。具体考察中国海事诉讼立法体系和韩国海事诉讼法立法体系以及两国立法体系的比较。 第二章 强制执行和保全执行。考察强制执行和保全执行的概念以及与执行有关的几种用语概念、中韩执行主体和构成、保全执行的内容、法律依据等。 第三章 记述中韩船舶扣押制度。具体考察扣押船舶概念和特点、扣押船舶要件、扣押船舶程J弘以及法律效力。 第四章 中韩船载货物扣押制度。具体考察扣押船载货物概念、扣押船载货中韩船舶扣押和痔持载货物扣押的法律制度研究物要件、扣押船载货物程序以及扎1押船戟法律效力。 结论 中韩两国船舶扣押和船载货物扣押法律制度比较。

【学位论文】授予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 授予时间:2005-06-30 | 页码:60 页

【学科】商法学

【关键词】财产保全船舶扣押; 船载货物扣押; 强制执行;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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