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比较研究

朴成敏(延边大学)

【摘要】食品安全是有关民生的重大问题,需要对此予以充分重视。我国1979年刑法并没有对于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专门的规定,直至1997年刑法的修改,在刑法分论第三章第一节之中规定了食品安全犯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定刑,并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随后,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将刑法规定具体化,加强了司法适用。虽然通过刑法的修改、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依然在立法理念、立法技巧以及刑法处罚上存有不足之处。韩国作为我们的邻国,对于食品安全问题非常的重视,通过法律的规制与有效的政策使国家的食品安全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准。韩国于1962年制定食品安全相关的刑事法律,通过食品监督员制度以及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能够有效的预防犯罪的发生,通过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内容具体化,能够有效的打击犯罪。立法模式上,通过《刑法》、《食品卫生法》以及法律实行令与法律实行规则,构建立体式的体系,对于食品安全的防控起到良好的作用,能够有效的减少犯罪的发生,对于我们国家刑事立法完善而言,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本文从我国的食品安全犯罪现状,分析食品安全犯罪在我国刑事立法的现状,通过对韩国的《食品卫生法》的研究,深入探讨韩国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的现状与法律实施的情况。通过比较研究,得出我国现有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方面的不足之处,并通过借鉴韩国的立法中优异的部分,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本论文的框架如下:第一部分论述了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基本理论。通过对于食品安全犯罪进行准确的定义,以及阐述“广义”上的食品安全犯罪和“狭义”的食品安全犯罪,对基本概念有正确的认识。同时,通过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与危害性的分析,论证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完善的必要性。第二部分论述了食品安全犯罪在我国的立法现状。从现有的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出发,对于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完整的阐述,以加深我国的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现状的了解,同时对于目前我国立法中不足之处进行探讨。第三部分论述了韩国的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的现状。通过对于韩国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的深入探讨,对其沿革与实施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同时,通过对其立法理念,立法技巧以及处罚规定等进行评价,得出其立法上对于食品安全犯罪预防和打击有益之处。第四部分通过比较中韩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三个方面以得出合理的结论。通过中韩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中的立法理念、立法技巧以及处罚规定的比较,进行总结与评价。最后,通过对于中韩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理念、立法技巧以及处罚规定上的比较,并对韩国立法中优异的部分进行借鉴,得出了一个合理的结论:即,我国需要在立法技巧、立法理念以及刑罚处罚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学位论文】授予单位:延边大学 | 授予时间:2019-05-28 | 页码:82 页

【学科】刑法学

【关键词】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理念;立法技巧;食品监督;犯罪预防;

【语言】中文

留下一条评论

Please enter your name. Please enter an valid email address. Please ent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