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援引“经济实质”条款第一案——韩国“TNT EXPRESS案”介评

张月霞(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要】韩国《国税基本法》第14条规定了实质课税原则,但对于何为"实质",韩国在实践中也同样存在"法律实质"和"经济实质"的对立。2007年韩国《国税基本法》第14条增加了第3款,明确将"经济实质"写进法条。但一直以来,韩国学界和法院均坚持"法律实质",直到大法院2012年1月19日宣告2008du8499判决,大法院的立场才开始从"法律实质说"向"经济实质说"转变。"TNT EXPRESS案"与之前的判例相比,其意义在于法院首次直接援引了韩国《国税基本法》第14条第3款经济实质的规定,尽管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不构成避税,该案仍具有象征意义。但从韩国的实践来看,适用"经济实质"难以确定统一标准,也存在破坏税收法定原则之忧。在我国税收法定主义尚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实质课税原则应当以"法律实质"为价值取向,避免"经济实质"的滥用。

【期刊】期刊名称: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 刊期:2019年第2期 | 出版时间:2019-12-31 | 页码:86-101 页

【学科】商法学

【关键词】韩国;实质课税原则;法律实质;经济实质;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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