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心证主义在韩国法中的继受与发展——以民事诉讼为中心

包冰锋  王悦  (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庭研究中心; )

【摘要】在法制发展的历史中,法定证据主义曾经是法官认定事实的基本准则。然而,随着近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法定证据主义的弊端日益凸显,现代各国纷纷改采自由心证主义。自由心证主义,是法官在认定事实时,以审理过程中呈现的所有资料为基础,以自由判断形成心证的一项审理原则。韩国继受了滥觞于欧洲大陆的自由心证主义,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适合自身的学说和判例体系,这对于中国建立现代自由心证体系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期刊】期刊名称:韩国研究论丛 | 刊期:2020年第2期 | 出版时间:2020-12-31 | 页码:196-207 页

【学科】诉讼法学

【关键词】韩国法;民事诉讼;证据法;自由心证主义;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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