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律对朝鲜王朝前期法制之影响——以“华化”与“土俗”之关系为中心
【摘要】1392年,李成桂推翻高丽王朝(918—1392),建立朝鲜王朝(1392—1910),在即位教书中宣布:“前朝之季,律无定制……自今京外刑决官,凡公私罪犯,必该《大明律》。”从此,《大明律》便成为朝鲜王朝五百余年间适用的基本法典。半岛对中国传统法制的移植模式也由选择性引进转为全面移植,此即朝鲜王朝实行的全盘“华化”政策。
【期刊】期刊名称:中外法学 | 刊期:2010年第4期 | 出版时间:2010-08-15 | 页码:587-599 页
【学科】法律史
【关键词】大明律;唐律疏议;朝鲜王朝;文化转型;朝鲜人;华化;土俗;法制;新传统;精英阶层;
【语言】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