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韩日司法能动性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蔡永浩(延边大学法学院)【摘要】同样的司法制度因实施者的态度不同,分为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同处东亚的韩国走向了司法能动主义,而日本却走向了司法克制主义。比较研究韩日两国的司法态度,可以看出我国应从司法克制主义走向司法能动主义。 【期刊】期刊名称: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刊期:2011年第2期 | 出版时间:2011-04-01 | 页码:125-129 页【学科】法学理论【关键词】韩国; 日本; 司法能动主义; 司法克制主义; 启示;【语言】中文 已有 0条评论. 留下一条评论 点击这里取消回复。 姓名(必须) Email(必须) 个人主页 评论(必须) Please enter your name. Please enter an valid email address. Please enter message. 提交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