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丽与中国法制关系之演进——以“华化”与“土俗”之争为中心

张春海(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高丽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贵族社会,王权微弱。故而在统一之后,高丽并没有创法立制,制度文物多因袭新罗之旧。光宗时期,发动了"华化"运动,但因触动了贵族集团的根本利益,在推行十几年后归于失败。成宗时,王权与贵族集团达成了妥协,在尊重贵族集团既得利益的基础上,王权才可以较大规模地移植中国制度,但不得不迁就"土俗",对唐代制度进行改造和变形。到了文宗时期,又开始移植宋制,出现了"华制"与"土俗"混合的现象。在蒙元王朝直接控制的时期,高丽蒙古化、中国化的趋势加快,到了高丽末期,全盘"华化"的政策终于确立。

【期刊】期刊名称: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 刊期:2011年第1期 | 出版时间:2011-01-25 | 页码:132-140 页

【学科】法律史

【关键词】高丽; 唐律; 法律移植; 华化;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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