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老人福祉法》虐待申告义务制度研究

赵晗毓(辽宁大学)

【摘要】近年来,中国老年人受虐现象愈加严重,据调查,中国的老年人虐待发生率大约在6%~13%,数据已经说明中国在虐待老年人问题上已到了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程度。韩国老年人遭受虐待案件也曾一度居高不下,不同于西方国家,子女即便成年以后也习惯性的依赖父母,赡养父母的经济负担和老人的财产成为了子女施虐的动机,再加上多数受虐老人在遭受虐待后并不会选择报案,或即便报案也不愿意子女接受处罚,导致虐待老人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为应对该问题,韩国专门制定的《老人福祉法》中增设虐待申告义务,即将老人受虐举报义务化,同时规定法院在审判时,即便老人求情也需严格审理并处罚,且在后续修订中规定若子女虐待老人则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将勒令其返还,以此有效打击了施虐者的气焰。同样的,在美国等许多发达国家也已经形成了系统化、体系化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对于老年人受虐问题的应对和解决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我国对于老年人权益的保护的研究现状处于起步阶段,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构建缺乏系统化、明确化的规定。虽然当前我国已制定并通过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对于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尤其是老年人遭受虐待的保护规定多为原则性、概括性的立法原则,未能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难以运用。众所周知,老年人群体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通常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因此如何借鉴域外相关的立法经验,实现“洋为中用”,保障老年人权益、预防老年人遭受虐待,对于当前我国立法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主要采取文献综述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将全文分为四个主要章节。第一章为韩国《老人福祉法》虐待申告义务制度概述。主要对韩国《老年福祉法》及虐待申告义务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法律特征分析,对其制度的申告主体、申告范围、主管机关、申告方式、申告内容等进行明确。第二章分析韩国《老人福祉法》虐待申告义务制度存在的意义及缺陷。以比较法的视角对韩国虐待申告义务制度从意义、独特性及存在的缺陷进行探究。作为与我国文化背景相似的国家,韩国虐待申告义务制度的建立对国内防治虐待老人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认可韩国虐待申告义务制度的合理内核基础上,对该制度的不合理处加以分析并阐述。第三章论述我国老年人受虐强制报告制度的现状及不足。通过对我国现有的强制报告制度立法现状进行评价,并分析其存在的不足,即强制报告的范围不全面、强制报告的主管机关及报告方式不明确、老年人遭受虐待的保障措施不全面、缺少对报告主体的奖励以及保护性措施。第四章为虐待申告制度对我国应对老年虐待的启示。通过前面的论述,得出韩国《老人福祉法》虐待申告义务制度对我国虐待老人防治立法的完善具有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主要从科学界定老年虐待、重建强制报告制度、消除强制报告的制度障碍和完善老年人虐待防治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着手分析,以期能够为我国构建一种更为完善的、具备可实现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及救济措施,从法律上预防和制止老年人虐待现象的产生提供一些浅薄的建议和参考。

【学位论文】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 授予时间:2020-05-25 | 页码:40 页

【学科】行政法学

【关键词】遭受虐待;申报义务;老人福祉法;老年人权益保障;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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