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刑法不能犯之探究——以韩国刑法第27条为核心

郑军男  王茜(吉林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韩国刑法第27条在"不能犯"标题之下明确规定了不能犯可罚的内容。据此,行为"不可能发生结果"和具备"危险性"成为韩国不能犯的结构特点。前一特点与可罚的障碍未遂相区别,只能进行"事后判断";后一特点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相区别,只能进行"事前判断",且在具体的判断上,通说主张"具体的危险说"。

【期刊】期刊名称:当代法学 | 刊期:2013年第1期 | 出版时间:2013-01-10 | 页码:83-90 页

【学科】刑法学

【关键词】不能犯; 不能未遂; 危险性; 可能性;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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