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2016宪Ma253决定及启示

马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区分条约和政治合意是非常重要的国际法问题。2019年12月27日,韩国宪法法院全体法官一致认定《韩国外交部长官和日本外务大臣于2015年12月28日共同发表的日军慰安妇受害者问题相关合意》不属于条约,而是两国政府的政治合意。该《合意》涉及韩日两国长期存在重大分歧的慰安妇问题,形式上通过两国外长举办共同记者会的方式公布于众;在缔结程序上未经两国正式批准;且没有明确约定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体现了条约和政治合意之间的区别。启示我国在处理慰安妇问题时应多与受害者进行沟通,在与日方达成协议时要慎重。

【期刊】期刊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刊期:2021年第2期 | 出版时间:2021-04-15 | 页码:72-78 页

【学科】宪法学

【关键词】慰安妇问题;宪法法院;外交保护;政治合意;条约;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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