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成年监护制度对我国民法的启示

方勇男(延边大学法学院)

【摘要】韩国新成年监护制度对《民法》总则编中原有的"禁治产、限定治产制度"和亲族编中规定的"监护制度"进行了修改,而且引入了"监护契约"和新的公示制度。目前,我国也已步入高龄化社会,与韩国此次法律改革有着相似的社会背景,确立成年监护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期刊】期刊名称:中外企业家 | 刊期:2014年35期 | 出版时间:2014-12-15 | 页码:270-271 页

【学科】民法学

【关键词】成年监护; 韩国修正案特色; 任意契约; 启示;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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