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机能

金日秀   李颖峰(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 高丽大学;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正>与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检察制度一样,韩国的检察官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判决的执行等阶段具有以下职务与权限:侦查犯罪、提起公诉的职权,以及对于推进侦查、起诉而言必要的职权;指挥、监督司法警察对犯罪的侦查活动;要求法院正确地适用法律;指挥、监督判决的执行;推进、指挥、监督以国家为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参见韩国《检察厅法》第4条)。这里存在两个问

【期刊】期刊名称:人民检察 | 刊期:2013年第11期 | 出版时间:2013-06-08 | 页码:67-70 页

【学科】诉讼法学

【关键词】刑事诉讼;检察官;机能;韩国;侦查活动;犯罪事实;诉讼参与人;犯罪嫌疑人;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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