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学教育的基本体制与改革趋势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正> 韩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自1895年颁布《法院组织法》以后实际上开始了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教育。1945年以后,在大陆法系法学教育传统的基础上借鉴英美法系法学教育的经验,并结合韩国的历史传统与法律文化,建立了具有混合特点和多元化的现代法学教育体系。 (一)法学教育理念现行韩国法学教育体现以职业教育为主,以通识教育为辅的理念,既不是完全的职业教育,也不是完全的通识教育。在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中实际上把两种理念结合起来,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理论

【期刊】期刊名称:法学家 | 刊期:2002年第4期 | 出版时间:2002-08-15 | 页码:114-121 页

【学科】法学理论

【关键词】法学教育;国法;组织法;现代法学;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法律文化;改革趋势;教育体系;实际;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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