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河北精神号漏油事故”判决主要争议点分析及其启示

郝会娟  LI Jiaxin  (厦门大学法学流动站;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

【摘要】2007年韩国"河北精神号漏油事故"发生后,损害赔偿工作至今仍未完成。韩国法院对该事故的审判,在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责任限额以及损害赔偿范围等问题上有许多争议点。审判过程所涉及的问题关系到韩国油污损害赔偿法律与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不同规定。目前我国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考虑设立"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一章,而韩国根据其国内油污损害赔偿法处理"河北精神号漏油事故"的经验,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修订提供一些参考。

【期刊】期刊名称: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 刊期:2019年第3期 | 出版时间:2019-09-15 | 页码:132-182 页

【学科】诉讼法学

【关键词】“河北精神号漏油事故”;责任限制;责任限额;赔偿范围;

【语言】中文

留下一条评论

Please enter your name. Please enter an valid email address. Please ent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