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犯罪故意论及其启示

金昌俊(延边大学法学院)

【摘要】韩国主观主义犯罪论之下的犯罪故意论是形式性的。这一形式性的犯罪故意论与形式的犯罪体系相辅相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理论体系。相比之下,我国客观主义犯罪论之下的犯罪故意制度和理论是实质性的。而且其犯罪故意制度和理论中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弊端,必须加以改革和完善。

【期刊】期刊名称:河北法学 | 刊期:2010年第11期 | 出版时间:2010-11-05 | 页码:171-176 页

【学科】刑法学

【关键词】形式的故意论; 实质的故意论; 违法性认识; 危害性认识; 故意的双重地位和双重功能;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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