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自然物诉讼研究

都美玉(延边大学)

【摘要】通过近代化的发展历程,人类对大自然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可以更加直观的说,如果以目前的破坏速度持续下去的话,人类必将灭亡。那么应该怎样去停止破坏和保护环境,从而使得人类能够持续的发展下去呢?这种议论始于自然科学界和社会科学界,并且成为社会和学界的重要讨论对象。可是当在法学界中提到环境诉讼时,对保护环境本身的层面提出是少之又少的,而且仅以保护环境为目的提起的诉讼更是难上加难。韩国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本身,以野生动植物为原告提出的“自然的权利”诉讼案例正在增加。这种“自然的权利”诉讼拥有着和之前为了保护居民的生命、身体和财产的诉讼完全不同的诉讼目的和内容,可以叫做“全新类型的自然保护诉讼”。环境保护在传统的观念中,法律调解的重点在于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忽视了法律对人与自然的关系。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思想的解放从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法律上的定位是必然趋势,例如,在美国的法律中已经规定濒危物种可以作为原告,环保团体可以作为代理人对造成环境破坏的企业和组织提起诉讼,同时,韩国也将自然物诉讼开展到大法院,可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并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是,就“是否要承认自然物的权利”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来说还是比较生疏的,而且这个问题缺乏现实性的实践,目前只能是以抽象型的问题来讨论。但是放眼我们所处的环境危机和关于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的瑕疵,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是非常急迫的。本文立足于韩国自然物诉讼的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的分析,将全文内容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阐述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系统归纳,在对研究方法进行表述的基础上,阐述了论文的创新点。第二部分,介绍了韩国自然物诉讼的概述,即介绍了韩国自然物诉讼的概念、特征、由来、意义以及可行性。第三部分,分析韩国自然物诉讼的相关法律依据及司法实践。通过韩国自然物诉讼的宪法依据以及其他法律依据,分析韩国一例典型自然物诉讼——千圣山“蝾螈”诉讼,并说明了韩国法院对自然物诉讼的态度。第四部分,通过第三部分的自然物诉讼的典型案例的分析,重点说明韩国自然物诉讼的三个焦点问题。第五部分,简要说明我国当前自然物诉讼的现状,并通过本文的研究与借鉴提出我国自然物诉讼制度的实现途径借鉴意义。对于韩国自然物诉讼,我国可以借鉴四个方面的内容,宪法中明确环境权,扩大利害关系、自然物诉讼进入司法程序,环保团体积极介入自然物诉讼。

【学位论文】授予单位:延边大学 | 授予时间:2021-05-26 | 页码:47 页

【学科】诉讼法学

【关键词】韩国;自然物诉讼;环境保护;原告资格;环境权;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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